粥里有_

Prends ma trompette à ta bouche vermeille;
Inspire-moi, fais briller mes écrits.

邮差


我整个下午都在新朋友的陪伴下穿越巴黎南郊阴郁的旷野。


这鬼天气,尽管十月份才走过一半,下起雨来却已经冷到人骨髓里,从后脖梗子直往外冒凉气。四野笼罩在灰蒙蒙的雾气中,只看得清马蹄翻起的泥浆和路旁两侧虬结的灌木。可我们这位年轻的朋友却好像完全没有被糟糕的气候打击,两颊仍旧染着健康的红晕,讲起话来眼睛发亮。


这天我和往常一样独自赶路——如您所见,我是个邮差,每天走这条路往返于巴黎和布勒伊莱。天不亮的时候就开始下雨,所以我出门时心情很糟,故意让马走得很慢。就在这时这位朋友从后面赶上了我。


此人一头金发,身条瘦长,我乍一看还以为是谁家十五六岁的小少爷,但他独身一人骑马往巴黎走,带着许多行李,大多是书,马鞍后头还挂着一个匆忙卷起来的小包袱,这一点又叫他看上去像个大学生,所以我一开始没吭气。这做法很明智,当你不知道如何称呼一个人时就等着看他如何称呼你。


下午好,先生。他以此作为开场白,将嘴唇抿得紧紧的,脸蛋儿被风吹得通红。先生,请问您是个邮差吗?他问我。


这问题问得挺直白,事实上我觉得有点受冒犯,鉴于我正穿着邮差的衣服走在邮差的路上,口袋里还装满了被墨水浸透的信封——但毕竟也一点儿没说错,因此我决定给出肯定的答复。我是这样回答的:你啥事?


您走得很慢。他继续说。一个邮差走得这样慢,寄信的人也许会误事。


误事?我故意慢吞吞地回答他。可惜他们给的钱只够我走这么慢,假若他们想让我及时送到,想跑断这四条马腿,肯定得另外加钱的,不是吗?但现在,这几颗钢镚儿赋予我的职责只是最后把这堆纸送对地方,所以我爱走多慢就走多慢,您管不着。


我以为他会大发脾气,或者至少会摇摇头打马走掉,但是我们这位爱管闲事的朋友却没有。他拧起眉毛,但没有发火,而是低下头,露出思索一样的神色来。


他抬头时对我说:我觉得您说得没错。脸上还带微笑。


我一下对这个年轻人产生了莫大的好奇心,甚至不惜抛下阴雨天带来的坏心情在剩下的路途中稍稍加快了脚步,与他并肩而行。


他比我预想中的要健谈许多,我们走了一段,我看他在驿站租来的马已累得直吐舌头,就主动提出帮他分担一摞书,管它的,反正骑着的也不是我自己的马。他很爽快地道谢了。不过说实话我更希望他能为此给我一点小费,他身上光是那件呢绒的外套看上去就可值不少钱呢。


在交谈中,我很快得知我的新朋友姓安灼拉,从南方来,今年冬天起准备在巴黎求学。我问他有没有介绍信一类的东西,我本人虽然没读过大学,但也知道要进那种地方往往是要一封介绍信或者推荐信的。他摇了摇头,我只好建议他最好想办法搞一封来。他说很感谢我的建议。


中间我几次旁敲侧击地问他家里是做什么的,他却告诉我自己已和家里不再联系。这答案在我意料之外,不过倒解释了他这样出身的人为什么会不带介绍信去巴黎。


分别的时候我把书从马鞍上解下来递还给他,他这才想起来小费的事。


非常抱歉,先生,但我身上的钱已经一分不剩了。他的神色显得有些困窘,不像在撒谎。他说话时的样子简直不像会考虑世界上还有说谎这个选项,多奇怪,我活这么多年从没见过这样的孩子,不管是我自己的孩子还是那些满大街跑的野孩子,一个个净是些小鬼头。我想可能只有有钱人家才教得出这样的傻子,他们不需要说谎也能活到长大。


我把这件外套送给您吧,它也许能值上两个钱,反正我也不需要它了。他的声音搅散了我的胡思乱想,说着他就放下手上的东西开始脱衣服。我赶忙制止了他,那件大衣看起来起码值二十法郎,我胯下这头邮局的牲口出的这点力气还值不了二十个法郎,我一向是个老实人,以后还要靠着这老实人的名头吃饭呢。况且冬天就要到了,他又没钱再另买一件二十个苏的新外套,除非我俩拿着这件外套一道去当铺,然后将换来的钱对半平分,那再合适不过了。我被自己脑子里蹦出来的这念头逗得马似地哧哧发笑。


得啦。我安慰他。要不你送我本书?反正你有这么多书呢。书可便宜不少呢。


他看上去有些惊讶,不过很快便同意了。您想要哪一本?您选一本吧。


这倒好了,可我他妈的不识字啊?我是个转运邮差,我只管把给我的东西从一个邮局送到另一个邮局,可不管认上面写的那些鬼画符。但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,我并不想在这位朋友面前露怯,于是我故作姿态地对他说:那你给我推荐一本适合邮差读的书吧。


他又露出那种思索的表情,这次思索的时间比之前更长一些,然后很认真地对我说:每本书都适合邮差读。


他最终还是从行李里选了一本书给我,我们再次道别。我勒马立在岔路口看着他的身影比小路更早消失在灰色的雾墙之后,知道我们之后再也不会见面。


那是本精装锁线的硬皮书,握在手里沉甸甸的,因为常年的翻阅而显得有些破旧,不过能看出来被主人保存得很小心。


回去之后我把书卖给了楼下的旅馆老板,换来多余的几个苏。这是没办法的事,就算我把它带回家也照样会被我老婆卖掉,还要连带着我多挨一顿数落,带不回点有用的东西。相信我这位朋友也不会介意,如果我以后有机会把这件事告诉他,他一定又会思索一番然后露出微笑,说我觉得你做得没错。


我把书交给旅店老板的时候,请他给我念一念书的题目。旅店老板从我手中接过书,老大不情愿地扫了一眼封皮,然后翻到了扉页,在印刷体的题目之下还有一行铅笔写的小字:


  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《爱弥儿》


  要认识世界。像儿童一样,像我们第一次睁眼见到世界时一样。  ——1825.6

  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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